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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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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分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2022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分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体育体制机制。

(二)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市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扫盲教育工作;制订基础教育教学相关文件,审定基础教育教材使用,推进素质教育。

(三)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有关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负责组织和指导对本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经费、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督导检查与评估。

(四)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对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和就业工作的管理;协调中职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

(五)负责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与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协调相关部门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规划;指导管理中央、省对我市教育体育拨款、贷款和项目建设;落实教育体育民生工程。

(七)组织、指导、监督检査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协助指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中小学教师队伍和体育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履行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称评审、培养培训等管理职能;承担教育体育系统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全市师德建设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负责全市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十一)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及项目设置与布局,制定全市体育竞赛制度、计划和竞赛规程,开展竞赛和训练工作,指导和管理对外体育交往,开展区域性的体育合作与交流;承办相关体育竞赛项目。

(十二)负责全市体育市场相关产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调管理体育彩票的销售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承办有关的非学历教育考试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学校开展就业创业教育、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教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承担国家级、省级教研项目与课题的实施工作。

(十五)负责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普通话普及和汉字规范应用工作;负责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研究语言文字应用工作。

(十六)负责现代远程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4个,包括宜春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和13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2193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156人。实有人数2627人,其中:在职人数2193人,包括行政人员37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2156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430人。在校学生29729

第二部分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

      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2022年预算表

部分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57601.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29.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04.1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2.78%教育收费资金收入2330.2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4.0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091.6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1%;其他收入702.9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22%非财政拨款结余78.8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13%;上年结转(结余)19993.4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4.7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57601.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29.56%。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376.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6.63%,较去年增加6.9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171.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66.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9.87万元,资本性支出228.11万元;项目支出19225.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37%,包括工资福利支196.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1.26万元,资本性支出16124.1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2%教育支出47538.5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5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4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73.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7% 卫生健康支出240.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2% ;住房保障支出3085.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6%;其他支出211.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5%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368.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50.99%;商品和服务支出1027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7.8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01.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78%,资本性支出16352.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8.3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404.12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52.78%,较上年预算安排支出减少17.77%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2%教育支出2364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77.7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8.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3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87.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3.11% 卫生健康支出240.2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0.79% ;住房保障支出2116.1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6.9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200.7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44.13万元,下降9.4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996.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36.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05.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3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项目情况说明

2022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52个,涉及资金3411.79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52个,涉及资金 3411.79万元

1.项目概述: 督导、检查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督导、检查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检查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市县两级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负责中等及以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工作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承担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2.立项依据:按照《教育督导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经预算”的规定,以及省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教育发展”考评办法〉的通知》(赣教督办字〔2017〕52号),明确提出对设区市“每年督导专项经费不少于50万元”。

3.实施主体:宜春市教育体育局本级

4.实施方案:按照《教育督导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经预算”的规定,以及省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教育发展”考评办法〉的通知》(赣教督办字〔2017〕52号)。

5.实施周期:2022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2022年度“三公”支出123.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1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支出下降。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74万元,比上年增加9.61万元,主要原因是: 增加了财政拨款预算单位(第十五中学、原水上运动基地、体育服务中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万元,比上年增加5.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财政拨款预算单位(第十五中学、原水上运动基地、体育服务中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八)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九)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十)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社会保障的基本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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