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体育体制机制。
(二)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市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扫盲教育工作;制订基础教育教学相关文件,审定基础教育教材使用,推进素质教育。
(三)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有关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负责组织和指导对本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经费、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督导检查与评估。
(四)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对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和就业工作的管理;协调中职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
(五)负责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与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协调相关部门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规划;指导管理中央、省对我市教育体育拨款、贷款和项目建设;落实教育体育民生工程。
(七)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协助指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中小学教师队伍和体育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履行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称评审、培养培训等管理职能;承担教育体育系统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全市师德建设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负责全市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十一)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及项目设置与布局,制定全市体育竞赛制度、计划和竞赛规程,开展竞赛和训练工作指导和管理对外体育交往,开展区域性的体育合作与交流;承办相关体育竞赛项目。
(十二)负责全市体育市场相关产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调管理体育彩票的销售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承办有关的非学历教育考试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学校开展就业创业教育、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教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承担国家级、省级教研项目与课题的实施工作。
(十五)负责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普通话普及和汉字规范应用工作;负责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研究语言文字应用工作。
(十六)负责现代远程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宜春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共有预算单位14个,包括局本级和13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宜春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宜春市教学研究室、宜春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宜春市电化教育与信息中心、宜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宜春中学、宜春一中、宜春三中、宜春实验中学、宜春八中、宜春九中、宜春市少年体校、宜春市水上运动基地、宜春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
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编制人数2327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292人。实有人数2793人,其中:在职人数2327人,包括行政人员35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2292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64人。在校学生29514人,其中:中等专业学校601人、中学生28913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53488.10万元,较2022年57601.33万元减少7.14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财政拨款减少,奖金未列入年初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78.9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5.4%;教育收费资金收入2397.0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4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1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27%;其他收入4179.8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82%;非财政拨款结余17.2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0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教育体育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3488.10万元,较2022年57601.33万元减少4113.23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财政拨款减少,奖金未列入年初预算。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1952.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1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575.93万元,增长35.3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960.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92.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96.28万元,资本性支出402.5万元;项目支出1535.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689.16万元,下降92.0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2万元,资本性支出12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9万元,下降8.74%;教育支出40626.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9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911.6万元,下降14.5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7.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44.99万元,下降70.7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427.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7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54.64万元,增长88.41%;住房保障支出3826.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1.77万元,增长24.04%。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3030.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4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62.19万元,增长12.47%;商品和服务支出7312.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6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66.75万元,下降28.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16.07万元,增长63.46;资本性支出52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824.74万元,下降96.77%。
(三)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宜春市教育体育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678.96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85.4%,较2022年30404.12万元增加15274.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款包含单位的非税收入及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万元,增长13.25%;教育支出34390.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75.2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47.79万元,增长45.4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7.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3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35万元,增长46.0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348.2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6.0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20.31万元,增长73.8%;住房保障支出3333.3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7.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7.29万元,增长57.53%。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4398.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97.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811.1万元,下降55.3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838.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1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71.68万元,资本性支出72.5万元;项目支出1280.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2.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6.26万元,下降29.5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2万元,资本性支出12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市教育体育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市教育体育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48.1 万元,比2022年预算146.83万元增加1.27万元,增长0.86%。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61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69.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42.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另还有一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老年体协2003年购买的商务中型客车11座已经报废待处理中。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
(九)各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教育督导
(1)项目概述:督导、检查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督导、检查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检查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市县两级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负责中等及以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工作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承担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2)立项依据:按照《教育督导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经预算”的规定,以及省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教育发展”考评办法〉的通知》(赣教督办字〔2017〕52号),明确提出对设区市“每年督导专项经费不少于50万元”。
(3)实施主体: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 1.举办全市督学和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培训班;2.组织全市春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3.组织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市级督导;4.组织全市督学换届活动;5.接受省政府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活动;6.组织违规补课不定期明察暗访活动;7.组织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活动;8.组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活动;9.迎接各类省级专项督导检查活动;10.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活动;11.组织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活动。
(5)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见附表)
2.综治工作
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统筹协调教育体育系统安全和稳定工作。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局所属单位落实安全稳定防范措施;协调处置安全稳定重大事件。协助指导中小学校、局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信访管理工作。
(2)立项依据:宜财教意见〔2018〕115号文件及赣府厅发〔2014〕15号文件。
(3)实施主体: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1.召开成员单位例会、开展全市范围内校园安全的三至四次督查,参与市安委会组织的安全工作培训、督查;2.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开展春秋两季开学校园及周边专项整治,参加省组织的相关培训;3.督查、调研、会议、宣传;4.参加省、市安全教育说课选拔及决赛;5.参加省、市组织有关综治、扫黑除恶、安全工作培训,省学校安全年会,组织全市安全工作培训。
(5)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8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附表)
校安经费
(1)项目概述:本年度贯彻落实校园安全工作各项措施,2023年无校园事故、打造安全校园。
(2)立项依据:财政拨款年初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市直学校
(4)实施方案:按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实施完成
(5)实施周期:预算年度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经费拨款75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附表)
3.两节慰问及素质教育经典诵读经费
素质教育经典诵读活动
(1)项目概述: 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进一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与提高,确保全面实现《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江西省贯彻〈 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实施意见》所确定的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进一步推动全省语言文字事业发展。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教督办〔2016〕22号)
(3)实施主体: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举办经典诵读、“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师生软笔书写活动。
(5)实施周期:2021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3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见附表)
两节慰问
(1)项目概述: 每年“六一”儿童节、教师节期间市领导走访中心城区幼儿园,向孩子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并看望工作在第一线的教师, 指导中小学教育工作。
(2)立项依据:为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气,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少年儿童的关心及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关爱。
(3)实施主体: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拟定对四所学校师生及困难师生进行走访慰问
(5)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3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见附表)
4.体卫艺专项
全民健身活动经费
(1)项目概述: “全民健身日”是为纪念北京奥运会而设立,自2009年举办第一个“全民健身日”活动至今已十余年,“全民健身日”活动已经成为群体工作者的常态化工作之一,“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校园内推广足球运动,助燃体育强国梦、推进健康中国战略
(2)立项依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精神,助燃体育强国梦、推进健康中国战略,落实江西省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江西省2023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精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3)实施主体: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第一阶段:7月上旬,制定方案、下发通知。第二阶段:7月下旬,落实场地器材、分工协作。第三阶段:8月上旬,组织实施、宣传报道。第四阶段:8月下旬,活动总结、材料上报。
(5)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4.12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见附表)
足球推广经费
(1)项目概述:本年度拟以教学训练为主,活动赛事为辅,既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2)立项依据:财政拨款年初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市直学校
(4)实施方案:按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实施完成
(5)实施周期:预算年度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经费拨款5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附表)
5.资格认定及评审
(1)项目概述: 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聘、校用”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
(2)立项依据:教师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中国特色教师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实施主体: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拟定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于2023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完成一次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5)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见附表)
6.职业教育
(1)项目概述: 中职技能竞赛分市赛、省赛、国赛、国际赛,每一级为上一级竞赛的选拔赛。其作用越来越凸显,教育部把技能竞赛提到“扬国威”的高度。1997年我市率先在全省举办技能竞赛,至今已成功举办25届。目前,省赛共设12类41项,我市设10类23项。经费用于组织市级竞赛、参加省赛、国赛选手的集中训练。
(2)立项依据:为在省赛、国赛上取得更优异的成绩,促进提高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大对教学及就业导向起着两头延伸的作用。
(3)实施主体: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1.举办宜春市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比赛; 2.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赛培训、参加竞赛。3.参加国赛选手培训、参加竞赛。
(5)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18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见附表)
7.考试考务
1.项目概述: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招生考试政策和要求,按照年度工作目标,积极开展组织、实施各类考试(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自学考试、中等学校招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等工作。组织实施大学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测试等专业水平考试。指导和督促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考试科学研究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2.立项依据:按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开展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承办有关的非学历教育考试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学校开展就业创业教育、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考试。
3.实施主体:宜春市考试中心、宜春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4.实施方案:按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完成全年8类、15次考试,平稳顺利完成全年的考试工作。
5.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596.94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见附表)
8.教体发展建设
(1)项目概述: 宜春市教体局充分履行部门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 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宜春教育体育发展升级”工作目标,以重点领域为突破,全面推进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 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不断扩充优质教育体育资源; 以优化结构为核心,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以优质均衡为目标,促进各类教育体育协调发展; 以特色活动为载体,推进素质教育纵深发展;真正实现宜春教育体育发展升级。
(2)立项依据:全面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
(3)实施主体:宜春市教育体育局及下属事业单位
(4)实施方案:按时按量完成市直教体工作任务,充分履行部门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 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
(5)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572.86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见附表)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宜春市教育体育部门2023年度“三公”经费安排100.15万元,比上年减少23.1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05万元,比上年减少17.69万元,主要原因是: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万元,比上年13.6万元减少5.5万元,主要原因是: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八)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九)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社会保障的基本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