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少年体校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少年体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少年体校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少年体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少年体校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制定学校运动训练、竞赛工作规划,检查和掌握专项队伍人员及训练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训练水平。
(二)负责选拔全市在体育运动方面有培养前途的青少年儿童,进行科学的、严格的、系统的业余训练,打好基础。积极向上级体育部门,大中专院校输送优秀体育人才。
(三)抓好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运动项目,招收运动员,抓好训练,承担参加全省青少年运动会的比赛任务,争取优异成绩,为宜春人民争光。
(四)注重青少年运动员的全面发展,结合训练比赛规范教学和训练,认真抓好文化知识学习,共同做好运动员思想教育、文化学习、体育训练和生活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
(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宜春市少年体校预算单位1个,包括1个二级预算单位,宜春市少年体校。设立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后管处、训练处、安稳科、教务科、政教科。
编制人数小计43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43人。实有人数小计7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7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9人,聘用人数18人;退休人数小计13人;在校学生人数小计601人,其中:中等专业学生人数256人、中学生人数335人,小学生人数10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少年体校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少年体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少年体校收入预算总额为1604.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32.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7.6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3.9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5.7万元;经营资金收入9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6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万元;其他收入167.3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4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3.6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少年体校支出预算总额为1604.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32.8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19.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4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1.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1.73万元;项目支出 1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5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54.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万元,资本性支出3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371.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4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9.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4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2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21.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1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5.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1.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1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52万元;资本性支出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37.4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宜春市少年体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47.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9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5.7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113.9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2.6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6.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4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9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1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12.6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7.4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9.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1.73万元;项目支出 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60%,与上年预算安排增(减)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国家皮划艇高水平后备人才保障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加强培养合格体育后备人才,做好运动训练工作,确保运动员正常训练及生活保障,打好以省运会为代表的各项赛事及每年全省青少年体育竞赛。
(2)立项依据:按照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宜春市水上运动基地创建国家皮划艇项目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的承诺函
(3)实施主体:宜春市少年体校
(4)实施方案:加强培养合格体育后备人才,做好运动训练工作。
(5)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25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详见附表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宜春市少年体校“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财政厉行节约要求支出下降,本年度公务接待费7.5万元安排在其他资金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安排在其他资金支出,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教育支出-初中教育:反映初中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