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体育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体育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体育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体育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体育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宜春市体育服务中心为宜春市教育体育局所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职能:承担组织实施公共体育场所的管理、支持竞技体育发展、承接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宜春市体育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下设办公室、党教办、财务室、综合室、工会等5个中层机构。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际在编人员43人,退休人员13人。,其中:在职全额补助事业人员4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3人,遗属人数0人,长聘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O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体育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宜春市体育服务中心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体育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体育服务中心预算总收入为773.64万元,较上年增长360.04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64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0.04万元;经营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体育服务中心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 773.64 万元,较上年增长360.0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751.16 万元,较上年增长337.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97.0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92.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3 万元、退休人员支出41.99万元。项目支出22.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1%。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1.26 万元,较上年增长255.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72.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62万元,较上年增长98.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19.34%。住房保障支出62.76万元,较上年增长28.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人员经费支出735.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1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7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体育服务中心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73.64万元,较上年增长360.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100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751.16 万元,较上年增长337.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97.0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92.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3 万元、退休人员支出41.99万元。项目支出22.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1%。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1.26 万元,较上年增长255.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72.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62万元,较上年增长98.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19.34%。住房保障支出62.76万元,较上年增长28.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该项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宜春市体育服务中心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减0.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下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购公务车计划,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社会保障的基本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