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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全市(市直)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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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体局《关于评选2023年全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市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通知》(宜教体人师字202313)和《关于评选2023年全市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宜教体基字202327)精神,通过自下而上、基层推荐、市级评审等规范程序,拟确定毛毛等210名同志为“宜春市优秀教师”,张旭鹭等100名同志为“宜春市优秀班主任”,彭江红等50名同志为“宜春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孙霞等100名同志为“宜春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张军等40名同志为“市直优秀教师”,杨应曙等30名同志为“市直优秀班主任”,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教体局人事师资科、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反映。

电话:0795-3998126(人事师资科);

0795-3997670(基础教育科)。


附件1 宜春市优秀教师公示名单

附件2 宜春市优秀班主任公示名单

附件3 宜春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公示名单 

附件4 宜春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公示名单

附件5 市直优秀教师公示名单

附件6 市直优秀班主任公示名单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202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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