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体局《关于评选2023年全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市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通知》(宜教体人师字〔2023〕13号)和《关于评选2023年全市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宜教体基字〔2023〕27号)精神,通过自下而上、基层推荐、市级评审等规范程序,拟确定毛毛等210名同志为“宜春市优秀教师”,张旭鹭等100名同志为“宜春市优秀班主任”,彭江红等50名同志为“宜春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孙霞等100名同志为“宜春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张军等40名同志为“市直优秀教师”,杨应曙等30名同志为“市直优秀班主任”,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教体局人事师资科、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反映。
电话:0795-3998126(人事师资科);
0795-3997670(基础教育科)。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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