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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的通知

来源: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3-31 15:10:31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机关党委),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食安办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食安办联〔2020〕1号)、《关于印发<宜春市教体系统“三比三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教体发〔2023〕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动教体系统“三比三争”主题活动落地见效,确保我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如期完成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学校食堂智慧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对学校食堂原料储存、清洗消毒、加工制作、陪餐留样、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进行全覆盖监管,确保秋季开学前,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并接入省监管平台,全面实现食品安全智能监管,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二、主要内容

1.对标对表,制定工作方案。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宜春市教体系统“三比三争”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对标对表《宜春市教育体育局“三比三争”活动施工图》关于“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

2.加强调度,推进施工进度。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督促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施工进度,加强调度,做实做细各个推进环节,列出时间表、作战图,确保“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程进度达到时序要求。

3.紧抓管理,牢守工程质量。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江西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指南》要求,始终把加强质量管理摆在首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原则,牢守工程质量这条生命线,切实把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成质量过硬的精品、亮点工程,为后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和监管效能奠定基础。

三、有关要求

1.要提高站位。各地各校要深刻把握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新发展阶段下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积极探索智慧平台融入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和充分发挥智慧监管平台效能。

2.要压实责任。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主管责任,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要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同志负责“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调度机制,建立动态详实台账,实行销号制度。

3.要限时完成。各地各校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科学统筹推进,确保在 2023年8月底前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并接入省级监管平台。

请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认真填写《宜春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统计表》、《宜春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销号表》(详见附件2、3),并于每月30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后勤产业办。

(联系人:熊晖,联系电话:3198169 ,邮箱 :ycjy3198169@163.com)

附件:1.宜春市教育体育局“三比三争”活动施工图

2.宜春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统计表

3.宜春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销号表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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