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8〕7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师字〔2018〕31号)要求,结合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实施范围。以县为基本单位,主要是脱贫地区(原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25个贫困县),欠发达的民族县、革命老区县等。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
(二)招募人数。2022—2023学年我省计划招募385名讲学教师,项目县(市、区)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推荐。
(三)资格条件。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含65岁,个别优秀人员经审核身体条件良好可适当放宽年龄),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四)岗位职责。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协议内容),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五)招募程序。招募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将在全省相关设区市教育局设报名点,接受现场报名。志愿者资格审核及遴选工作由设区市教育局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从受援县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出发,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讲学教师,结合讲学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按下列程序进行:(1)面向项目县征集岗位;(2)公布岗位需求和发布招募公告;(3)自愿报名;(4)资格审核或遴选;(5)公示公布;(6)签订协议;(7)上岗任教。
(六)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工作经费采取据实结算的方式。鼓励各项目县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工作经费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当地财政负担。如需安排讲学教师岗前研修,费用由所在受援县(区)财政保障。
2.政策保障。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组织实施
(一)落实项目申报。各相关设区市要结合2021年的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情况和当地实际,尽快启动2022年讲学教师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二)摸清受援需求。各相关设区市要摸清受援县需求,充分听取基层学校意见,统筹兼顾不同学段情况,申报受援县急需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讲学教师。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相关设区市要加强政策的宣传,及时收集积累相关资料和信息,深入挖掘讲学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教师奉献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加大督查力度。对于银龄讲学计划实施管理不到位,特别是计划完成不好,讲学教师待遇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并要求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下一年度不再增加或适当核减该地区的项目申报数。
三、及时准确报送材料
1.请各相关设区市教育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做好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省直管县纳入所在设区市统一申报),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江西省银龄讲学计划2022—2023学年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盖市教育局章后报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逾期不予受理,不申报的设区市也需盖章回函。
2.请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设区市于2022年10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银龄讲学计划2022—2023学年招募讲学教师汇总表》(见附件2)。
3.请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设区市和2022年准备参加的设区市于2022年10月1日前报送《银龄讲学计划2023—2024学年招募讲学教师需求表》(见附件3)。
联系人:戴宇盛、程煜超,电话:0791-83811675、86765180,邮箱:szc2015@jxedu.gov.cn,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2888号省教育厅师资处(邮编:330038)。
附件:1.江西省银龄讲学计划2022—2023学年项目申报表
2.银龄讲学计划2022—2023学年招募讲学教师汇总表
3.银龄讲学计划2023—2024学年招募讲学教师需求表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江西省银龄讲学计划2022—2023学年项目申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
设区市 |
项目县(市、区) |
学 校 |
合计(人) |
初中教师(人) |
小学教师(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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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思 想 品 德 |
信 息 技 术 |
其 他 学 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美术 |
体育 |
科学 |
信 息 技 术 |
其 他 学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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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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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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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
注:省直管县纳入所在设区市统一填报。
附件2
银龄讲学计划2022—2023学年招募讲学教师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人
设区市 |
合计 |
义务教育阶段 |
退休教师来源 |
受惠学校(所) |
职称情况 |
招募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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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 |
本省 |
管理人员 |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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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初中 |
地市及以上城市招募 |
县市及以下 招募 |
地市及以上城市 招募 |
县市及以下 招募 |
总数 |
小学 |
初中 |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
中小学高级 教师 |
中小学一级 教师 |
其他 高级 |
校长(含副职) |
教研员 |
其他管理人员 |
特级 教师 |
骨干 教师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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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示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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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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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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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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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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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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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1=列2+列3=列4+列5+列6+列7=列11+列12+列13+列14=列15+列16+列17+列18+列19+列20 2.请认真核实招募讲学教师情况,据实核填,并于2021年10月1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
附件3
银龄讲学计划2023—2024学年招募讲学教师需求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人
序号 |
设区市 |
小计 |
2023—2024学年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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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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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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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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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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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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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