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关于宜春市第十一中学项目建设有关精神,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8月28日上午,受局党委书记、局长袁志平同志委托,市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余兆辉主持召开了十一中新建项目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饶时红,副局长吴朝军,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卢烈明,三级调研员田中宝等领导小组副组长出席会议。
会议对筹建工作小组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研究部署了后续有关筹建工作的制度建设,议定了十一中有关银行账户开设、可研编制合同签订及委托属地完成稳评、地质灾害评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编制单位等有关事项。
余兆辉强调,十一中项目建设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初中网点布局的关键增量,更是进一步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民生实事,时间紧、任务重,务必要倒排工期、抢抓时间节点,力争如期投入使用。同时,要强化项目管理,做到“三个四”,即建立部门联动、会议研究、工作调度、监督防范等“四项机制”,严把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四个关键”,落实重大事项必须事前汇报、重要问题必须集体研究、重点采购必须履行程序、重要变更必须依法依规等“四个必须”。领导小组成员及专班细化分工、合力共为,完善综合协调组、管理规划组、队伍建设组、设备采购组,明确职责、健全台账、科学谋划、统筹安排。
饶时红传达了局党委关于抽调专班成员及项目筹建工作精神。要求筹建办要按照“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日常监督检查,筑牢思想防线、树牢纪律红线,坚决防止项目建起来、干部倒下去;同时,按照代建管理,把准工作定位,明晰工作职责,做好定位不越位。
卢烈明对筹建工作全体人员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大家勤勉尽责、廉洁奉公,具体做到“四个三”,筹划推进做到“三依”:依规、依纪、依法;用权履责做到“三不”:不越权、不越位、不缺位;工程管理做到“三保”:保安全、保质量、保进度;风险防控做到“三按”:按程序、按原则、按合同。
局相关成员科室负责同志、筹建专班等2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