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宜春市教育局编制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咨询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并附相关数据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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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意义重大的工作,我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将其纳入常规工作来抓。成立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由局秘书科牵头、其它各科室馆站密切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负责领导、具体经办人和反馈协调人员。
2.拓展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政策法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教育督导和学校标准化建设等重大工作部署,及时跟进,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开“中小学生阳光心理工程”“职业教育活动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进展,并开设了宜春市教育督导工作平台,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
3.加强重点信息公布力度。一是小升初、初升高入学信息公开工作。在市级有关媒体、宜春教育网、宜春教育政务微博对《宜春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办法》进行政策解读,公开学区划分和入学条件;公布初升高政策和考试时间安排,考试结束后,考生可根据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登录宜春教育网“宜春市中考成绩及录取查询系统”进行查询。二是对有关教师招聘、评优评先情况进行公示。2016年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均在宜春教育网、宜春教育政务微博进行了公告公示,对评选教育工作综合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及时发布高考信息,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在宜春日报、宜春
电视台、宜春教育网、宜春教育政务微博等有关媒体,做好高考信息的宣传、发布和解读工作,并及时转载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高考政策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情况。2016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及政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1857条,较2015年增长57.77%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644条、文件通知171条、公告公示42条,较2015年分别增长115.75%、22.14%、133.33%,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公布有关信息286条,较2015年增长11.28%。
2.政府信息公开形式。2016年,我局充分利用“一网二刊三平台”(宜春教育网、宜春教育信息、宜春幼教、宜春教育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数字化办公平台),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概况、实时新闻报道等,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化前沿阵地的作用。同时,继续在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综合管理平台上公开各类信息,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了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需求。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共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2条,并都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咨询、投诉情况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6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政府要求,坚强有力推进,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公开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依申请公开的服务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增强。2017年,我局将按照《条例》和省、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公众关注高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同步公开、同步解读,强化宜春教育网的管理,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全市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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